法治创建工作计划
根据区政法委《20xx年法治江宁建设工作要点》的通知精神,为切实履行价格工作的职能,全面推进局法治建设工作,结合本部门实际,经局党支部研究,制订本计划。
一、工作目标
以“服务发展、关爱民生、促进和谐”为主题,以争创“法治江苏合格区”和推进“依法行政示范点”建设为契机,进一步解放思想,创新服务,积极化解社会矛盾,努力构建和谐社会,全力打造公平、透明的价格、收费政策环境,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“和谐江宁”创造良好的价费环境。
二、工作措施
重点针对基层少数部门收费混乱问题,就如何加大涉企、涉农、涉及居民收费政策公开力度,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及社会监督,作以下工作打算:
1、会同区财政部门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,做到取消的收费项目坚决取消,降低标准降到位,从源头上扼制乱收费行为。
2、梳理依法行政内容,坚持依法行政。根据区争创“法治江苏合格区”活动考核内容和要求,各职能科室重新梳理价格部门行政许可事项,依法界定执法职责,规范行政行为,严格遵守一次性告知、办事时限、一站式服务和文明礼貌服务有关规定,杜绝各类不合法行为和不文明行为。
3、着力调查研究,重点解决热点、难点问题。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入,反映在价费管理方面的社会热点、难点问题也不断出现,解决这些热点、难点问题是争创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也是价格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。各科室要结合业务工作特点,认真组织调查研究,制定解决具体措施,对难以立竿见影的'热点、难点问题要近期、长期解决规划,循序渐进,逐步解决。通过解决热点、难点问题深化创建活动,巩固创建效果。
4、开展《价格法》颁布十二周年宣传活动。进一步宣传价格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增强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和全社会价格法制意识,充分发挥价格调控监督职能,扎实推进价格依法行政,切实维护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。采取多种形式,充分利用迎青奥、建和谐的大好氛围,加大价格法律、法规的宣传力度,营造依法治价的良好环境,不断提高价格工作的社会影响力。
5、继续推进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,进一步规范村级医药价格行为,着力服务农民健康工程。
6、积极发挥社区价格义务监督员的作用,继续重视抓好明码标价公示工作,增强群众维权意识。
7、充分发挥“123585”价格举报电话的纽带作用,及时受理并回复价格举报和网上咨询、投诉。
8、按照上级部署,对涉农收费、教育、药品及医疗服务等群众关注的价格热点开展专项检查,并通过媒体试行检查案件信息通报制度,对查出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价格法律、法规严肃处理。